1、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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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领导、指导中共莱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并配合实施。承担中央、省、青岛市和莱西市拨付的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承担市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村(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名称、城市道路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 负责权限内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全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婚姻登记工作,协助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2、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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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 应急、值班、安全、党建、统战、精神文明、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和议案办复、对外联络、接待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机关信息化建设、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负责本局的普法和执法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事业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管理监督工作。 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基建项目计划的审核申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民政领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强化 监管执法。3、莱西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400757
(一)承担为城乡特困对象提供供养服务、为其他社会老人提供自费代养服务工作。协助管理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做好重度残疾人相关补贴的政策落实与督查。(二)承担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等服务工作;承担为社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接待、临时生活照料、送医救治以及寻亲、返乡护送和安置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各类社会救助事项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公开公示、信息统计及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救助申请帮办代办、调查评估等工作。开展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返乡或送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法制教育、行为矫治和心理辅导。(三)承担办理婚姻登记、提供婚姻服务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四)根据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民间组织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社会工作并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辅助工作。4、莱西市凤凰岭公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423060
贯彻党中央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青岛市和莱西市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墓位建设、骨灰安葬、墓区管理维护和宣传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工作。5、莱西市殡仪馆
联系电话:0532-58972345
贯彻国家殡葬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落实省、青岛市和莱西市工作要求。承担全市遗体运输、存放、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工作。承担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