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42202023-03-08 12:05  95商服网
1、办公室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458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北楼422室
联系电话: 0536-7606675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以区人社局名义对外发布公文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标准,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区人社局服务窗口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报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及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区本级基金资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458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北楼409室
联系电话: 0536-7638178
分工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按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按权限管理区直部门(单位)、街道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
3、 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双羊街1633号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6-7606387
分工职责:
    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就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支付保障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指导和监督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组织实施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规划、政策、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企业(职业)年金政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政策。组织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按管理权限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企业和区属事改企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申领资格的核准工作。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工伤认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待遇政策,负责区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

4、人才开发科
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458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北楼408室
联系电话: 0536-7623978
分工职责:
    综合协调本系统人才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和办法。负责工程、教育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及有关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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