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教、学习、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报刊、档案、值班、文印、考勤、规章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单位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安保、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信息化等工作。 |
0633-7982612 |
党建办 |
负责协助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负责实施机关党组织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全面建设。负责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工作。 |
0633-7982619 |
财务审计科 |
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县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评估、监督与检查。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调整、汇缴、提取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其他事项。 |
0633-7982620 |
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科 |
负责全县综合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配合相关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单位执法能力建设,执法证年审与换证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涉及生态环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指导实施、生态环境科技、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生态环境普法及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监督实施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牵头承担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对接、协调部门间的生态环境许可工作。指导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总量控制减排与确认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与环境统计工作。指导排污许可证发放登记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对外联系工作。承办其他事项。 |
0633——7982623 |
水生态环境科 |
牵头负责“涉水案件专项环境执法”。负责全县地表水(饮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与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及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流域联合执法。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统筹全县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等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技术支持。协助落实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对外联系工作。承办其他事项。 |
0633-7982595 |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 |
牵头负责“涉气案件专项环境执法”。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县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协助落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工作。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负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区域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负责“四减四增”行动。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相关机制,牵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对外联系工作。承办其他事项。 |
0633-7982626 |
固体废物化学品与土壤环境监管科 |
牵头负责“涉及固废危化及土壤专项环境执法”。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与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拟订相关应急预案、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土壤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性监测)。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对外联系工作。承办其他事项。 |
0633-7982630 |
自然生态科 |
监督指导全县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和谐城乡、卫生城市、爱国卫生等工作。 |
0633-7982611 |
综合执法与应急科 |
承担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职责,负责环境网格化监管考核、环境执法“双随机”、环境应急工作,负责全县污染源的日常综合环境执法与信访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调度、计划、统筹全局执法力量搞好环境执法工作,协调联络各执法中队工作。 |
0633-7982657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 |
参与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接迎检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移送材料,并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度汇总。 |
0633-7982628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检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信访查处、环境应急以及联合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其他职责。 |
0633-7982638 |
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中队 |
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执法检查,承担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及督查整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村居生态环境网格化建设等工作。具体职责是:规范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片区内的所有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
0633-7982657 |
环境监测站 |
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负责全县范围内大气、水、噪声与振动等生态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农村环境监测、科研性监测和全县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证监测工作。 |
0633-7982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