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五莲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622023-03-01 21:55  95商服网
1、机构简称: 五莲县文旅产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 汤士廷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人民路1067号
联系电话: 0633-5213736
分工职责:
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开发、调度、管理和服务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新业态发展、调查研究等辅助工作;负责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及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精品文化旅游产业统筹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及文化旅游节庆会展活动的策划、宣传、组织,配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交流等工作;配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参与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辅助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县文旅局及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的服务工作,辅助开展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数据统计、监测、分析等技术支撑工作,并从技术层面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相关业务,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县文旅事业和产业人才培训工作;配合县文旅局做好全县文物管理、保护、考古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提供辅助服务工作;完成五莲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简称: 办公室
负责人: 冯鑫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人民路1067号
联系电话: 0633-5213736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党建、群团、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局各项经费及直属事业单位经费。
3、机构简称: 文化科
负责人: 王新帅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人民路1067号
联系电话: 0633-5238809
分工职责:
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战略、规划和扶持政策,以及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工作。
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科研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以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
管理全县文物资源。拟订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改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指导县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考古勘探、发掘以及全县区域内重大现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全县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
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版权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业务的监管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县版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指导、推进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
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承担对县内广播电视节日制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以及对网络视听节日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活动。
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
指导全县出版物发行业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文化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行政执法指导、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4、机构简称: 旅游科
负责人: 王艺璇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人民路1067号
联系电话: 0633-5238806
分工职责:
组织拟订全县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全县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促进旅游产业以及旅游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
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城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及精品民宿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省市级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推广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动旅游品牌体系建设,组织全县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活动。负责全县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负责旅游线路产品的研发、推广和旅游市场调研。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推动旅游交流合作。参与组织、协调外来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
监督管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指导全县旅游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工作。
5、机构简称: 五莲县图书馆
负责人: 梁晓杰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人民路1063号
联系电话: 0633-7728385
分工职责:
    负责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揭示,并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组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各类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推广全民阅读,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负责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域文化;负责全县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协助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负责馆内古籍保护利用;负责馆际交流合作,促进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地方文化发展。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机构简称: 五莲县博物馆
负责人: 孙全利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文化路西首
联系电话: 0633-5331351
分工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文物征集、鉴定、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展览、文物宣传、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历史著作及图集编辑出版;利用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考古发掘,组织开展博物馆方面学术研究;举办陈列展览,开展对外交流,传播历史文化知识;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机构简称: 五莲县文化馆
负责人: 周仁星
办公地址: 五莲县城区文化路西首
联系电话: 0633-5213085
分工职责:
    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免费开放服务,举办普及型文化艺术类公益培训活动,举办公益性展览、讲座,组织公益性基层文化活动;组织举办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开展文化艺术类创作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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