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工程业务的介绍信;
(二)由企业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区外建筑业企业进藏备案申请表》;
(三)驻藏办公场所使用或租赁凭证;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六)企业法人证书及驻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
(七)企业设立驻藏机构的决定以及派驻进藏人员的任命文件;
(八)企业驻藏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
二、区外建筑业企业驻藏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企业法人授权时必须清楚标明以下事项:
(一)受托人被授予的具体权限(包括参与投标、签订合同、工程承包和管理、签署相关文件、相关责任等);
(二)受托人是否具有转委托权等;
(三)授权时间起止日。
委托授权的文件应当经过企业注册地公证部门的公证。
三、区外施工企业驻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包括以下人员:
人员资料:
注册建造师:照片,建造师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工程师证)、建造师安考证原件(公路工程的需提交交通部门发的安考证)、劳动合同(首末页彩色扫描件)
安全员:照片、劳动合同、安全员证件、专职安全员安考证原件
造价员:照片、劳动合同、造价员原件
材料员:照片、劳动合同、材料员证原件(西藏发的证书)
质检员:照片、劳动合同、质检员证原件(西藏发的证书)
施工员:照片、劳动合同、施工员证原件(西藏发的证书)
注1:一个项目需要一套人员(以上6个人员),其中材料员和造价员可共用。
注2:以上所有资料在管理平台上传时都需要进行原件扫描,例如,一共有4页,要把这4页扫描后整理在一页上传(扫描件为JPG格式,大小均在200KB以内)。
四、流程
(一) 企业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申请用户名和密码(联系电话:0891-6827578)
(二) 凭申请到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西藏建筑市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admin.xzcs.gov.cn/)
(公告通知:关于简化和规范区外建筑工程类企业进藏资质备案的通知)
(四)确认上报信息后,按照上述“公司资料”和“人员资料”的要求,制作“区外施工企业备案材料”并装订成册,企业委托代理人送至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当面审核,证件证照复核后,留存“区外施工企业备案材料”(包括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进藏资质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公正件、省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企业外派在藏所有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其他证件证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