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地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09号
联系电话:0533-6961249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编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经费综合预算。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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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业务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09号
联系电话:0533-6961249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参与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优化布局的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创新绩效评价。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科技进步考核。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的权责清单,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除外)登记前置审查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县创新调查制度,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县科技计划布局,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工作,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拟订县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政策,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提出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参与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和工程的相关工作。建设国(境)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政府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招双引”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校城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开展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负责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奖励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技术合同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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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挂外国专家服务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09号
联系电话:0533-6961249
负责拟订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的科技计划、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科技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资格审核、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有关科技团组出国事项。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团队联系吸引集聚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国(境)外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国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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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属单位】
1、高青县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09号 联系电话:0533-696124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gqxkjj1@zb.shandong.cn
职责:
(一)承担县政府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辅助工作,协助开展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开展普发宣传工作。
(二)承担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调研和政策宣传工作。
(三)承担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形式审查工作,推动相关普惠性政策落实。
(四)承担软科学研究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软科学研究管理机构的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县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的基础性工作。
(五)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的基础性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技术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调查等具体工作。
(六)承担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与科研单位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动,推进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承担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在高青转移转化。
(七)参与有关科技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申报、人选推荐、申报材料初审指导等基础性工作,为入选人才提供服务保障。
(八)组织实施科技统计、火炬统计等各类科技统计调查的服务保障工作,统计监测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开展全县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
(九)承担国内外重要科技信息搜集与推送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的采集、研究、加工、储存和发布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十)承担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研究的信息服务工作,为科技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科技创新政策起草以及重大科技工作调研等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建议。
(十一)承担科技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组织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分析研究工作、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系统分析产业技术发展情况,针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发展难题,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完成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