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干部健康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综合性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拟订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组织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和评估。承担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科普宣传和科研等工作。
拟定基层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安全、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全县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方案;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
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和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综合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