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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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等专项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群众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116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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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挂宣传教育科、普法依法治理科牌子) |
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区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1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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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科 |
承担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对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区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区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12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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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挂多元调解促进科牌子) |
负责统筹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执业活动。负责对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监督管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联系仲裁机构。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等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12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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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科 |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挥全区社区矫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531-75878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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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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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 |
(一)根据法律法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二)承担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提供辩护,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派驻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三)承担指导和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的考核评价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组织法律援助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五)承办“市148协调指挥中心”转办的工作任务;承担区“148”协调指挥中心各项工作,向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解答服务、人民调解、协调联动、普法宣传等综合法律服务。 (六)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75878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