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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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协助管理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长、统计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核审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联系电话:0531-76112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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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负责拟定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定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以及有关统计制度,依法审批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地区生产总值趋势性分析。组织实施金融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牵头组织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普查数据。负责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统计资料的统计。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人口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镇(街道办事处)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区服务业进行全面监测。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531-7611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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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投资统计科 |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区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承担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相关具体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531-76114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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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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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
承担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数据调查、统计工作的实施。承担全区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利用和查例工作。承担全区社情民意调查,利用多种调查手段,充分反映民意;承担对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7611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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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普查中心 |
承担全区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拟订全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普查数据。承担普查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对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辅助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承担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7611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