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26502023-01-30 18:19  95商服网

单位名称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负责人姓名 王恩庆   局党组书记、局长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官传、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贵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01213)

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局业务人员的法规推送和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业务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法规的汇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流程再造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负责拟订业务协同、审管互动、审批监控、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36196)

监督考核科(挂运行监控室牌子)

负责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跟踪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协调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并联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运行监控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09266)

市场准入审批科

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市场准入领域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办理,承担作出行政许可和证照发放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0127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科

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办理,承担作出行政许可和证照发放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36696)

交通、城市管理审批服务科

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交通、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办理,承担作出行政许可和证照发放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36626)

农业、社会事务审批服务科

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农业、社会事务领域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办理,承担作出行政许可和证照发放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36626)

勘察服务科

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审图、验收和现场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36626)

直属单位

济南市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落实执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相应开展区级政务服务工作

(二)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平台维护。

(三)负责组织、协调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的并联审批、流程再造等工作;负责推行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

(四)负责参与制定、完善区级政务服务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为进驻单位(部门)提供场所、设施、设备、网络等服务保障。

(五)负责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全过程的见证、留痕;承担政务服务引导、帮办、代办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受理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并协调配合有关单位(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对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工作评估、信息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平台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

(九)完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72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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