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34652023-01-09 10:03  95商服网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27-60670789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编制本系统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行业职工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罗锋

联系电话:027-60670796

(三)财务科。

负责城建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全市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人:吴振斌

联系电话:027-60670795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行业政策、法规调研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批工作。综合管理本部门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综治工作。承担本部门“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樊淑琴

联系电话:027-60670792

(五)城市建设科。

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监督实施和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拟订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燃气应急保障、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燃气的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程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俊

联系电话:027-60670790

(六)住房保障科。

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廉租住房补贴审核管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实施、已售公房上市和直管公房管理。

负责人:陈晓光

联系电话:027-60670782

(七)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承担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产市场动态监测与分析,研究分析住房重大问题。拟订房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发展住房租货市场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房产开发和房产中介服务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房产开发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人:秦永启

联系电话:027-60670781

(八)物业管理科。

承担全市物业企业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审核及返还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人:王震

联系电话:027-60670778

(九)建筑市场监管科。

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市场开拓。指导建筑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人:郑刚

联系电话:027-60670776

(十)村镇建设科。

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建设、村镇建设试点。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彭林希

联系电话:027-60671888

(十一)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科)。

承担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规范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负责人:肖超然

联系电话:027-60670770

(十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负责人:李懿

联系电话:027-60670769

(十三)行政审批科。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管理的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燃气工程施工许可和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等证照核发和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严雷

联系电话:027-60670765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黎彦蓬

联系电话:027-60670767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027-6067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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