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机关安全、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督办工作。承担日常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建立建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目标考核、效能评估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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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干部科
职能: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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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党委
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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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事教育科
职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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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审计科
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务、项目、绩效等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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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商标和地理标志科
职能:拟订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战略发展和品牌强市建设政策措施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承担全市驰名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拟订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及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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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科
职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起草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对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维权援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专利奖资助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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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科技与信息化科
职能: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技术引进、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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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科
职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指导、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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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准化科
职能: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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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计量科
职能: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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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职能: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综合统计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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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
职能:拟订全市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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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药品经营监管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职能:负责拟定药品零售环节监督管理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零售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管理质量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协助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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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药品生产监管科
职能:负责制订药品、医疗器械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承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的药品生产环节及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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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职能:拟订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商品及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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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职能: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拟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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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能: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22-3598001
19、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能: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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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质量发展科
职能: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拟订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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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新闻宣传与综合协调应急科
职能:拟订并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指导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应急处理和应急值班。负责编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负责落实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有关事故、突发事件调查、处置。负责统一收集、监测、分析相关产品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承担舆情事项办理情况的指导、督办和上报。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相关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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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职能: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消费健康,推动消费升级。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范。拟订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诉举报接收登记、分流分派、跟踪催办、回访回复、立案建议、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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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广告监督管理科
职能: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监测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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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职能:拟订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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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价格监督管理和反垄断科
职能: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依法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722-3598001
26、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22-3598001
27、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职能:拟订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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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信用监督管理科
职能: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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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职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证书和统一发放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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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执法稽查科
职能: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处、督办大案要案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负责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其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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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政策法规科
职能: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722-3598001
32、综合规划和改革科
职能: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22-3598001
33、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职 能: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信箱:10kfqfj@egs.gov.cn
电 话:0722-3223345
34、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 能: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信箱:10sxbgs@egs.gov.cn
电 话:0722-3338316
35、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 能: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信箱:10zbgs@egs.gov.cn
电 话:0722-3236976
36、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 能: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信箱:10gsbgs@egs.gov.cn
电 话:0722-6260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