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5月1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持有效的莫桑比克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5月1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持有效的莫桑比克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