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9652022-12-18 20:19  95商服网

1、科教与信息化科:

拟订智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管理,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智慧旅游”管理与运行,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统筹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37638

2、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对大剧院、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健身中心、广场、停车场以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的管理和维护;二、负责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运营和监管,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公益的有机融合和最大化;三、负责协调、配合、监督进驻文化广场的相关单位共同维护文化广场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四、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场所促进民族文化旅游事业的繁荣;五、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18—8986539

3、恩施州新闻出版广电监管审读中心:

具体承担州、县市广播电视台多套自办节目全天候监听监看,公开发行报刊的审读,IP地址在恩施州网站的监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39217

4、咸丰县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

(一)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唐崖土司城址、全县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二)开展唐崖土司城址的保护、开发、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遗产区内的土地和森林等各项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唐崖土司城址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遗址的宣传讲解工作;负责唐崖土司城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三)审核、申报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四)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及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迁移、拆除、古建筑维修设计、及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全县文物勘测设计、施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五)组织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六)指导规划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负责县民族博物馆的运行及管理。(七)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负责全县的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八)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审核、申报全县文物商店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九)负责全县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十)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十一)编制唐崖土司城址保护与管理、全县文物事业、县民族博物馆免费开放等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18-6913095

5、宣传促进科:

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宣传推广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拖。负责金州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体育的整体宣传及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活动。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网络平台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718-8225519

6、计划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坑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5392

7、政策法规科:

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州政府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局性文稿和综合性报告起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听证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衔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联系电话:0718-8222054

8、文艺和非遗科:

拟订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宣传贯彻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保护项目和资金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培训;整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建立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资料库、数据库,组织进行抢救和研究;组织开展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活动,普及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知识;负责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信息交流。

联系电话:0718-8221527

9、广电影视管理科:

负责全州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审核、申报和承办全州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发射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建立或撤销以及管理有关事务;统筹规划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和无线覆盖工程等公共服务重大公益项目建设,统筹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分级建设与行业管理;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审核、申报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工作;组织审查引进的电视剧节目及进口音像节目内容;监管州内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拟订全州电影发展规划;负责州内电影院线公司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化惠民工程,监督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的落实;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性重大电影活动,推动全州影院建设。

联系电话:0718-8242696

10、体育科:

拟订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网络,推动建立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拟订竞技体育竞赛管理制度,负责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建立和完善全州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体系,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和竞赛。负责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教育培训、考核、管理。指导恩施州民族体育运动学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学院)及青少年体育运动俱乐部、传统体育项目的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2520

11、资源开发科:

负责全州旅游资源统筹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旅游度假区、示范区的评定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体育特色小镇规划和建设。指导协调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6676

12、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报送、电子政务、机要保密、公文办理、会议服务、信访、综治等进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建设,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申报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

联系号码:0718-8222143

13、组织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5789

14、市场管理科:

指导规范演出、艺术品、文化娱乐、网络文化、上网服务、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统筹落实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经营项目与活动、旅游资源管理及旅行社业务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社会组织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洋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负责受理、协调、督办举报投诉。

联系电话:0718-8222054

15、公共服务科:

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旅游公共服务。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惠民工程及志愿服务。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1527

16、产业发展科:

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养文化、旅游和体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和标准化建设。负责职业性、商业性赛事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2718

17、广播电视科:

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州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协调重大问题节目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8752

18、文物和博物馆科:

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调查勘探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博物馆、文物与勘探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州级文物保妒单位的审核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718-822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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