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九个科室:即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抚恤优待科、拥军褒扬科、安置就业科、政策法规科、教育维权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一)综合科。负责人:刘玉红 办公电话:0728-5222823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总结汇报、专报通报、信息编报、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等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人:刘玉红 办公电话:0728-522209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政工科。负责人:陆尉 办公电话:0728-5220822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人:许婧 办公电话:0728-5220368
负责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监督。
(五)抚恤优待科。负责人:田涛 办公电话:0728-5222097
承担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军休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六)拥军褒扬科。负责人:阮定方 办公电话:0728-5220266
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措施。负责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七)安置就业科。负责人:陈为祥 办公电话:0728-5220338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八)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李玉红 办公电话:0728-5222670
负责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组织调研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九)教育维权科。负责人:周启文 办公电话:0728-5220963
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办公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18号4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