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28--8203352)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有关调研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联系电话:0728--8237183)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组织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扬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联系电话:0728--8237193)
(四)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作,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监管。
(联系电话:0728--8237191)
(五)移交安置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728--8209233)
(六)就业创业科。
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联系电话:0728--8237399)
(七)军休管理科。
根据全省军休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728--8210132)
(八)拥军优抚科。
承担全市拥军优属的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
(联系电话:0728--8237299)
(九)褒扬纪念科。
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全市烈士评定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联系电话:0728--8200639)
办公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沔州大道中段9号仙桃行政中心(西)6号楼B栋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28--8203350(传真),0728--8203389(服务大厅),0728--8237054(夜间、节假日值班)
负责人姓名:朱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