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向莉萍,电话:0745-423259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文印、综合计划生育、议案提案办理、信访和维稳等各项机关事务管主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本局政府采购、接待联络、后勤保障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务以及局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
(二)法规与劳动关系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谢茂树 ,电话:0745-4232580)
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拟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规范民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落实,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规划财务股。(负责人:张秋菊,电话:0745-4224199)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本系统国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内部财务审计度;负责本系统独立核算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审定;监督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也只责本系统政府采购及非税收入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的财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规划管理和统计工作。
(四)综合监督股(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邓长龙,电话:0745-4466589)
牵本系统各单位及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核;拟订并监督执行本系统资金(基金)安全运行制度和参与拟定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资金(基金)运行情况的督检查工作,并对其预算执行情况实施考核;贯彻执行全县社立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士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规案件;协调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审核上报上级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奖 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负责人:瞿金枝,电话:0745-4232269)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万,业办法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培训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技能培训、鉴定、竞赛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能培训机构编制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学生资助、师资队教材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从事职技能考核鉴定的许可工作和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申报、审核及年检、培训统计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员《职业资格证书»;拟订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本级失业保险业务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 三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张世成 电话:0745-4227265)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事后备案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员信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承办员流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招生(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行上级有关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政策法规;贯彻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承办对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纪百千万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工作;会部门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沉(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县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七)工资福利股。(负责人:粟飞,电话:0745-4232008)
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调整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工资统计;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和死亡抚恤苦耐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全]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退职)和退休后待遇审批工作。
(八)养老保险股。(负责人:全庆,电话:0745-4221573)
执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及拟定补充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警制度;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工作关系转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政策,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均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县提前退休特殊工种认定的初审和上报上级机关审批工作;依据权限办理县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本级养老保险经办机业务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保障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城乡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九)工伤保险股。(负责人:张曙晖,电话:0745-4232009)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以示准,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督查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受上级机构委托承办全县工伤调查、工伤认定认及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监督指导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