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唐黎明
房间号:1309
电话:0746-8218002
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重要信息综合报送;负责文件审核和主要领导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协调办理有关科技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接待、文书档案、日常值班、收发文印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有关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宣传组织、涉科舆情监测发现和协调应对、局网站日常信息综合更新维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考察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审核办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人员等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任务的组织协调落实;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对口省科技厅处室:办公室、人事处。
2、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科(科技人才工作办公室)
科长:伍启星
房间号:1320
电话:0746-8219629
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以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公派出国境学习考察人员的手续办理。推进永州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及市际、区域间科技合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办理外国人来永工作许可,推动建立国(境)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各项奖励政策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有关计划,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组织开展科技管理培训;负责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科技厅处室: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外国专家服务处、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办公室)。
3、政策法规科
科长:郑朝晖
房间号:1318
电话:0746-8356090
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局干部职工普法考试、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统筹制定权力清单;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科技厅处室:政策法规处
4、综合规划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
科长:唐陶庆
房间号:1321
电话:0746-8218103
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提出相关领域研发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牵头科技统计监测、创新调查工作;负责市本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及项目规划、申报、评审等管理工作;负责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研发奖补工作;牵头创新创业及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科技厅处室:战略规划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基础研究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5、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乡村振兴办公室)
科长:朱星辉
房间号:1320
电话:0746-8217921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及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及驻村工作的指导协调;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科技厅处室: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
6、科技成果与监督管理科
科长:张凌
房间号:1313
电话:0746-8217856
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负责市本级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监督等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全链条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省级高新区及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指导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和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工作,指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科技厅处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