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栾办理等工作。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牵头协调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有关工作。
负责人:彭国平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26室
联系电话:0735-2167125
2、爱国卫生工作股
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和农村改厕卫生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周鹏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五楼523室
联系电话:0735-2337166
3、人事股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协助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协助开展国(境)外培训和智力、资金引进工作。协助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各类业务培训,具体工作由相关股室承办。
负责人:何林桦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30室
联系电话:0735-2337008
4、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区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监督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人:陈培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33室
联系电话:0735-2337018
5、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杨凌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五楼524室
联系电话:0735-2167126
6、财务股
承担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
负责人:匡方妮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36室
联系电话:0735-2337998
7、医政医管股
(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制度股、血液管理办公室、中医药管理和保健股)
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医疗机构设置、医务人员准入、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临床用药、用血和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卫生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拟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公立医院执行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估、医院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管理全区无偿献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实施中医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和护理服务等规范、标准。负责中医药项目建设及管理、科技教育、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农村中医药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健工作政策、规划。负责指导保健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负责人:刘攀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五楼525室
联系电话:0735-2337002
8、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负责全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承担通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规划。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指导全区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的医学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卫生应急预案演练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能力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负责人:刘诗骥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31室
联系电话:0735-2337068
9、综合监督与法规股
(行政审批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股)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完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根据授权,组织受理、办理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行政许可、省(市)级行政许可区级初审、行政服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管理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窗口。
负责人:王华成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五楼524室
联系电话:0735-2167311
10、老龄健康股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欧阳德胜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四楼437室
联系电话:0735-2167086
11、基层卫生健康股
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人:唐毓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46室
办公室电话:0735-2167505
12、党委办公室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单位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66室
单位负责人:罗成贵
办公室电话:0735-2167266
13、北湖区计划生育协会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育龄群众和热心于计划生育的各界人士,协助政府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发展会员,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工作,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
二、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人口安全,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提供各种宣传咨询服务;兴办人口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为独生子女及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长办理养老保险,帮助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勤劳致富。调动理事、会员的积极性,发挥理事和会员的特长,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普及人口理论知识。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协会开展工作。
四、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听取并集中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做好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协会各项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志军
办公地址:北湖区政府七楼722室
联系电话:0735-2337898
14、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研究提出全区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监测、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疫苗供应、使用、冷链管理和免疫效果评价,承担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对影响人群健康的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卫生学监测、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
(4)负责对危害公共卫生污染事件、中毒事故以及传染病疫情等卫生突发事件的专业调查、疫情处理和疫点疫区的预防性卫生消毒等专业技术处理和救灾防病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
(5)承担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的检测检验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负责对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6)研究全区疾病预防指导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疾病预防指导工作。
(7)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指导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
(8)参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学评价工作,开展预防服务和预防医学技术咨询。
(9)负责疾病的预防、监测与控制信息的采集的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
(10)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袁征
地址:北湖区东风路6号
联系电话:0735-2222260(办公室)
15、北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承担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诊疗等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发证等工作。
(2)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3)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4)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5)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普及、宣传与咨询工作。
(6)组织或协助开展对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7)负责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及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8)承担上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负责人:何作为
地址:燕泉北路35号
联系电话:0735-2261708(办公室)
16、北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负责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2)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解决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妇产科、儿科的疑难疾病的会诊和治疗,承担辖区的会诊、转诊任务并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3)掌握全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
(4)承担全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基层培训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审。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妇幼保健院报告。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进修、本院人员的在职教育并全面掌握辖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妇幼卫生常规报告、抽样调查、监测点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妇幼保健院。
(7)承担妇女儿童的系统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
负责人:李红波
地址:燕泉北路47号
联系电话:0735-215287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