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李霞 0736-3221875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网络维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修订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稿审核;负责信息综合和重大事项的综合调研;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会等工作;负责保障全县人社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人事教育股 股长:周蓝翔 0736-3135302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政工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团委、妇女儿童、统战、人员出国(境)申报工作,指导系统内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财务股 股长:郑子慧 0736-3213555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有关科技项目贷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主任:张子明 0736-3568851;工伤保险股 股长:刘芳 0736-3133153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落实社会保险的征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服务指南制定、审核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政策的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伤预防与康复工作;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
(五)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股 股长:杨娟;信访室 主任:龚德娥 0736-3135321;农民工工作股 股长:曹冬梅
解仲裁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一般信访事项的交办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调查研究信访情况,及时提出完善信访政策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股长:龚娅 0736-3221604
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审批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荣誉制度和拟订县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和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指导协调全县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县级奖励项目;承办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
(七)工资福利股 股长:贺正峰 0736-3221411
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股长:龚东宙 0736-3253929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落实工作;指导县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短期援疆援藏等工作。
(九)就业失业与人力资源股 股长:高佳娥 0736-3133087
拟订促进全县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网络建设;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监督考核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拟定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外国人(不含高端人才)来澧就业管理办法;承担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和规划,指导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和劳动保障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股 股长:李峰 0736-3135557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各类技工学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学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按权限配合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职工养老保险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股长:李绍英 0736-3135321
负责指导落实国家、省、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县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保险关系在县本级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县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认定工作;负责县本级参保企业和职工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股长:王李卫 0736-3135301
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承办、交办、督办社会保险基金投诉举报案件,配合查处相关违规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方面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队长:彭清宇0736-3221913
本县行政区域内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
二、直属单位
1、澧县技工学校
负责人:龚德娥
联系电话:0736-3221660
工作地址:龙潭寺路415号
工作职能: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业务,发放学生中技学历文凭,承担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2、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张业平
联系电话:0736-3135310
工作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2楼
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澧县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明梯
联系电话:0736-3222950
工作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0楼
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县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和失业保险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为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负责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培训和服务。
(四)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五)承担创业担保贷款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就业相关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平台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运行维护与应用;组织实施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及失业预警。
(八)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澧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人:彭勇
联系电话:0736-3237566
工作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
工作职能:
(一)参与拟订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规划、服务办法, 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规定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统筹外待遇的经办和给付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
(三)参与拟订、执行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和预、决算。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的经办工作。
(四)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申报、基金归集、经办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权益记录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六)负责全县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承担全县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相关事务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参保信息查询服务等。
5、澧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延武
联系电话:0736-3135606
工作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2楼
工作职能:承担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核查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承担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工伤保基金的预、决算;负责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缴费费率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参与对各镇(街道)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6、澧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人:万毅
联系电话:0736-3221489
工作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楼
工作职能:负责发布全县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提供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组织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承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