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了有什么好处?如何申请的?

什么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了有什么好处?如何申请的?

67312017-07-11 06:20  中国政务服务网

高新技术是指那些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各方面的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并能形成产业的先进技术群。

主要特点:高智力、高收益、高战略、高群落、高渗透、高投资、高竞争、高风险。

通俗的看法认为,"高新技术企业"就是经营领域涉及到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则是一个特定概念,它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可以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领域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下面来详细说说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2008年4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技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对企业有什么帮助?

A、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一共是6年。(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B、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C、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D、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3、高新技术企业是如何评定的?

首先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础条件,详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解答》一文。 符合条件才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递交之后会进行评分,要超过70分(不含70分)才可以获得通过认定,然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期结束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牌匾。


附: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印发给你们。为确保认定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及时成立认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可提前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三、对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并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地应配备骨干人员,保障认定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对本地区在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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