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 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行风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拟定全县表彰奖励制度;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办县委信 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负责局信访 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单位负责人:叶志云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二楼208
联系电话:0376-3181077
(二)规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 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单位负责人:马晓峰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四楼404
联系电话:0376-3987808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县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 按规定承办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调配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单位负责人:黄磊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三楼310
联系电话:0376-3183987
(四)政策法规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 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单位负责人:丁海勇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二楼205
联系电话:0376-3180015
(五)就业促进工作股(培训教育股、农民工工作股)。
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 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 体就业等政策措施;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潢工作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潢川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潢川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 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 理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承担潢川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县与县之间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 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潢川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单位负责人:刘大山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二楼204
联系电话:0376-3987685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称股)。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 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进行审核备案;负 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单位负责人:陈国富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三楼310
联系电话:0376-3181069
(七)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关系股)。
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 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潢川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单位负责人:王栋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二楼210
联系电话:0376-3987696
(八)工资福利股。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 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办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审批事宜。
单位负责人:张天羽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3楼313
联系电话:0376-3181076
(九)社会保险管理股(城镇职工养老与失业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贯彻执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贯彻执行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实施意见、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拟订完善县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基金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 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受理县本级的工伤认定申请和全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单位负责人:王全成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二楼202
联系电话:0376-3936816
(十)基金监督股(离退休股)。
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相关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 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
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离休、退职和离休 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审批;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
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和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
单位负责人:薛涛
办公地址:宁西路中段人社局二楼203
联系电话:0376-3987678
(十一)行政审批股。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承担本系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庞志巍
办公地址:工业大道知慧大厦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376-3166128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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