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财政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新县财政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12092022-10-08 10:56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工作,承担机关文电、综合性文件、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重大政策、局内重要工作和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等工作的督办;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电话:0376-2987028。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管理乡镇(区、街道)财政所;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电话:0376-2980511。

(三)预算股(行政政法股、经济建设股、政府债务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分析预测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 ,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负责县对乡镇(区、街递)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组织编制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负责年度内的预算调整事项。组织编制年度总决 算草案和部门决算草案 。组织批复部门预算。组织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发展改革、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 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电话:0376-2988027。

(四)国库股。

组织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订全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资金审核支付工作;组织批复部门预算。管理县级政府国内债务。

电话:0376-2979292。

(五)社会保障股(服务贸易股)。

负责卫生、民政、救灾、残疾人福利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各类救济救助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决算)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全县资产评估机构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拟订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订等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管理所监管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方案和企业工资总额等。

(六)综合会计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措施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政策性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措施,负责国有土地收入征管;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性基金,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负责财政法规、制度及条例的宣传贯彻;负责有关财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办理有关国家赔偿事宜;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会计工作的管理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全县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县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电话:0376-2980568。

(七)教科文股。

负责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等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贯彻执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 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 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政府外债相关政策, 统一管理县政府对外债务和债权;负责编制政府对外债务预决算和偿债计划;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承担项目申请、评审、对外谈判、磋商、签约、转贷(赠)以及贷(赠)款资金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政府国外贷敖资金的回收、偿还和还贷准备金的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电话:0376-2958931。

(八)农业股。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和茶产业、水利等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贯彻执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惠农惠民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提出财政支持农业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协调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口企业进行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试点工作;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电话:0376-2988832。

联系电话:0376-2987028

单位地址:新县潢河北路259号   

单位负责人:黄本友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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