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市区建成区内道路绿化、各类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财政投资的其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绿地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
(五)负责监督实施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等级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检疫工作。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收集工作。
(八)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下属二级机构:
石河道公园管理处:负责石河道公园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下属科室:
1.伊洛河景观管理处:负责伊洛河景观绿地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2.迎宾路管理处:负责所管辖游园、绿地、道路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3.永安路管理科:负责永安路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4.园林科研所:负责陇海苗圃和西口苗圃的建设、管理、日常养护;苗木的引种育种、时令花草的培育等工作。
5.滨河管理科:负责所管辖游园、绿地、道路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6.杜甫路管理科:负责所管辖游园、绿地、道路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7.新兴路管理科:负责所管辖游园、绿地、道路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8.东区管理科:负责所管辖游园、绿地、道路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
9.工程和镇办社区科:负责对中心承担的新建工程招标、施工质量监督及决算、验收;各镇、街道、园区和市直各单位创建园林城镇、各级园林单位(小区)提供绿化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评比。
10.规划设计研究所: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核工作;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园林绿化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中心维修项目审核;建成区内新建项目绿化面积审核;各类创建工作中所涉及绿化指标的计算和提供;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1.水电科:负责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游园、绿地、道路水电设施的日常维修;石河道公园基础设施的维修、灯饰的看护;保证一、二级泵站和河道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12.法制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内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做好依法治市、法治宣传、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中心的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对内设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及时下发督查通报。
13.纪检监察室:负责审计工作;参与各项工程的招投标、验收等工作。
14.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办理人事变动有关工资手续;技术等级考试申报和职务晋升兑现待遇申报;事业单位法人证年检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各种收费票据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决算和基建决算、财务管理工作;全中心物资的购置、保管、发放、维修等工作。
15.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和后勤保障;负责文电、会务处理和印鉴、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管理;负责目标考核、党务工作、节能减排、市长电话、环保、统计、老干部工作、精准扶贫、“两案”办理工作;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及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起草各种文字材料;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及结对帮扶工作;负责人事、信息化、网络维护、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工作、科普教育等工作。
办公地址:巩义市石河路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853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