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单位性质(公益属性):行政机关
编制人数:41名
负责人:郭子杰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行业各类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从事经营性的各类客运交通的统一管理。负责客运交通企业经营资质、公交线路的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客运交通经营的企业、个人进行市场准入资质和资格的审批。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统筹管理。
(四)负责客运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货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指导有关区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经营公共交通的车辆进行技术性能、服务设施、运营标志等方面的技术管理。
(六)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的管理。
(七)指导监督铁路道口的相关工作。
(八)参与交通枢纽、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等的规划建设。
(九)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内设5处2室,包括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法规处(研究室)、公共交通处、出租汽车处、道路运输处、安全应急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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