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方式 :快递申请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审批结果 认可机构确定书样书 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现场领取
三、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投诉举报电话:010-82262814
(二)投诉举报信箱:wangying@cnca.gov.cn
(三)总局网站公众留言
四、办理地址、时间、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马甸办公区B1811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2262721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独立开展认可活动。除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其他单位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的,其认可结果无效。
六、申请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与其认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内部审核制度,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实施,从而确保认可实施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具有与其从事认可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七、申请材料
1、对认可机构的确定需求建议书(纸质原件1份)
2、法人地位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份)
3、认可机构确定的需求分析(纸质原件1份)
4、认可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纸质原件1份)
5、认可机构确定申请书
八、办理流程
九、常见问题
企业如何咨询行政许可申请办理情况?
1.电话咨询:010-82262721
2.信函咨询: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