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员聘用(任)、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理论学习、宣传、新闻出版、电影管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对台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文字材料起草及代工委、管委行文的审核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公文收发运转、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工委、管委机关的公务接待、行政服务、物业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公开及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及老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6089343
2、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拟定鼓励重点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在权限范围内负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设置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软件平台、隔离围网、卡口等软硬件服务设施及日常维护;负责综合保税区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融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海关等派驻机构。
联系电话:6087094
3、东方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在开发区工委、管委“解决东方大学城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解决大学城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完成战略重组;负责相关涉诉涉访问题处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做好大学城内院校协调联络工作,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资料、信息;负责配合做好党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联系电话:6050355
4、廊坊开发区政法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整合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资源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排查、处理、消除不稳定、不安定因素,做好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受理、转办、督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负责同志交办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协调、指导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开展反邪教宣传工作;负责推进开发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6078730
5、廊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管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各类外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承担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含盐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计量监督、标准化监督、检验检测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工作。
联系电话:6072626
6、廊坊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参与、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082456
7、廊坊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负责路灯及附属设施、排污泵站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管道的维护与管理,负责企业大门开口、管道并网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清扫及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垃圾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环卫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绿化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绿化养管的监督与指导工作;负责防汛组织协调与监督指导等水务工作,负责河道、堤坝的维护、维修及河流渠道的整治疏通管理工作,负责地下水资源开采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070123
8、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统筹管理和指导开发区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工作,管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负责教师及教师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和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基本建设及校园安全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及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旅游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工作;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检测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电话:6088602
9、廊坊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建设、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承担建设项目建设审批责任;承担建筑市场管理责任,发布建设信息;依法对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和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稽查、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物业行业管理;负责房产交易及产权、产籍管理;负责落实公积金各项政策,具体办理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转移等业务。
联系电话:6078288
10、廊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负责编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领导、指导村街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纪检工作;负责对村街的集体财务和财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村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民事调解及防范邪教等稳定工作;负责拥军优抚、社会救助、残联、老龄、救灾、社会团体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及村街改造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农业统计和农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气代煤安全、数字化城管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工作。
联系电话:2806096
11、廊坊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维护和调整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等方案的拟定, 组织实施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和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收缴不动产登记费;负责测绘行业、测绘市场、测绘技术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审批、核发证书工作;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棚户区改造土地成本核算工作,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储备工作。
联系电话:6080897
12、廊坊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
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各类重大招商活动;负责搜集、掌握、分析研究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引资工作动态,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负责国内外客商日常接待、项目洽谈;负责省、市及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管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负责调查研究投资企业建设和生产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并提供协调、服务;负责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联系电话:6078220
13、廊坊开发区财政局
负责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宏观调控收支平衡,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及“四本”预算并组织执行,牵头组织预决算公开等,牵头开展预算绩效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结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管理等核算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本级财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参与拟定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对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审管理,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执行政府债务和外债管理政策,拟定具体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等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审核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等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联系电话:6078238
14、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相关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编制服务指南,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局审批业务和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入驻单位对入驻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联系电话:6078058
15、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拟订人才政策和工作目标,参与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培养,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评价使用制度、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就业发展规划、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贯彻落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统筹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工作及退休核准、工伤伤残申报等工作;贯彻落实医疗、生育、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医保目录和收费政策,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6089263
16、廊坊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侵占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及以上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专业市场外各类商户、商贩影响市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监察管理权;负责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清运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6070164
17、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编制并监督实施各类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区划,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工作和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监督管理;负责节能减排、地下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准入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牵头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联系电话:6071128
18、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制定产业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及物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发展改革系统债券、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日常用能监管;负责开发区综合考评、外贸、流通服贸、市场安全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主体和研发平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监督评估、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外国专家人才管理、科技法规、技术登记、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管理及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第二、三产业非农统计工作,向工委、管委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科技谷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607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