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洼里镇人民政府各科室办公电话

唐山市开平区洼里镇人民政府各科室办公电话

15732022-07-23 09:29  95商服网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督查、信息、保密、机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档案工作,以及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22、7771027)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侨务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层政权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23)

3、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

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消防、防汛抗洪、抗旱、防灾减灾、护林防火相关工作;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

根据本镇经济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内外贸易和市场主体培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28、7771049)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依据规定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城镇规划等工作;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本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与施工管理,配合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选址、放线、验线;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镇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负责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市政建设、道路管护、乡道、村道建设管理、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社区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按权限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按权限负责辖域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民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37、7771039)

5、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理办公室)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格执法程序,限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养犬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管理,以及对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条块管理服务力量;整合各类网络和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派发,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和处置上报等工作,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协调辖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36)

6、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引导、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受理、责任追究、AB岗值守等制度,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就业宣传和就业服务有关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和科普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镇村两级文体活动;加强镇村两级文体队伍建设,并发现培养文体人才;搜集、整理、挖掘保护本镇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32、7771033)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制订本辖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所需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扶贫开发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帐目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30、7771035)

8、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退役士兵相关政策;收集录入镇退役士兵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宣传退役士兵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免费培训;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15-77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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