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政务服务常见问题汇总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政务服务常见问题汇总

7742022-07-14 08:14  95商服网

1、什么是“一照一码”?

答:“一照一码”是指自贸区内新设立企业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服务范围有何限制?

答: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自贸试验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

3、什么是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答:依据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5〕23号)有关规定,负面清单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负面清单中未列出的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文化、金融审慎、政府采购、补贴、特殊手续和税收相关的特别管理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须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进行安全审查。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4、自贸试验区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答: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企业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5、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区内的企业都开始用新版营业执照,请问原来的执照还可以使用吗?

答:在过渡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自2015年4月21日起工商部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启用“一照三号”版本的营业执照,并自2015年6月29日起启用“一照一码”版本的营业执照。根据规定,在过渡期内(2017年底前),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6、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区外有什么不同?

答:(一)营业执照样式不同,自贸区内企业为“一照一码”版本的《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准入试行负面清单备案制。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列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向商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企业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不符合备案制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区外一样仍然实行合同章程审批。


7、哪里可以查阅国家对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规定?

答:企业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的网站,查阅国家关于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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