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名称: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主任:温书强 联系方式:0311-88114130
(二)科室名称: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全区审计统计,监督检查全区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指导审计机关的法规审理事务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
科长:黄景华 联系方式:0311-88193017
(三)科室名称:财政审计科
负责组织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牵头起草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
科长:贾书娟 联系方式:0311-88193020
(四)科室名称: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与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机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政法机关及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有关区直部门、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有关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区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区直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专项审计。
科长:董晓红 联系方式:0311-88193026
(五)科室名称:企业审计科
组织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以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区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上级授权审计的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上级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政府相关部门、区政府管理和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科长:彭书彦 联系方式:0311-88193013
(六)科室名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对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区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我区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科长:杨丽军 联系方式:0311-88193022
(七)科室名称: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区主要领导干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各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科长:王瑞双 联系方式:0311-8819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