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老庄子村
办公电话:0315-5508555/5508550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职责。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重要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公文运转、调查研究、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应急值守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一管理本级各项政府性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相关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行政村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负责重点项目工程补偿部分资金发放、档案资料保管及相关政策解释。
地址: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老庄子村
电话:0315-5508555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和兼职委员制度;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干部考评、老干部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服务和党务公开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基层政权建设和业务指导;按权限负责村级党组织(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
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综合文稿的起草及审核;负责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地址: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老庄子村
电话:0315-5508769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内消防安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拟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培育、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本镇经济联合社资产管理。
负责辖区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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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5508775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权限负责辖区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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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5508771
二、事业机构: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理办公室)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行为执法培训及管理、行政应复应诉事务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养犬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执法机关及时处理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负责改厕相关工作。
依托综治平台整合各类网格和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动态派发、分析研判、服务决策、组织上报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
负责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军民、警民联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普法、防范邪教、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法律援助、禁毒戒毒、公共安全、新居民管理等工作,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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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5508715
(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社会事务办: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受理全科化,办理结果便民化,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服务。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卫生健康和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开展就业宣传和服务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等相关工作。负责水利移民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由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政策咨询、审批办证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延伸、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等工作。加强“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全科”综合受理模式和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负责组织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节假日及庆典文艺演出、报刊阅读和科普教育等活动;挖掘、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现代文化,做大做强品牌文化;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
地址: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老庄子村
电话:0315-5508759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实施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管理服务、农田整治和保护、畜牧兽医等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和以资代劳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植物病虫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
地址: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老庄子村
电话:0315-5508712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做好本辖区内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和落实退役士兵相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负责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辖区退役士兵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负责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保障和帮扶解困等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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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550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