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负责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负责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和聘任的审查及申报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工作。
负责涉外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主任:王雅梅
办公电话:0313-2048223
二、医政医管股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区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攻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城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全区中医药事业工作,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医医疗机构布局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指导全区中医药人才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有关工作,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股长:胡志伟
办公电话:0313-2089373
三、基层卫生健康股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协调指导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负责职业健康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使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创建国家及省级卫生城区、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控烟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股长:杨杰
办公电话:0313-2089369
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负责妇幼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老龄健康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区民办医院党建工作。
股长:吴欣江
办公电话:0313-403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