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名称: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23-52218606)
(二)科室名称: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对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区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
办公(电话:023-52660605)
(三)科室名称: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电话:023-52663148)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承办涉及区政府的市政府裁决案件。
办公(电话:023-52660602)
(四)科室名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协调、行政裁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裁决工作。统筹、承办区司法局承担、参与全区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
办公(电话:023-52660502)
(五)科室名称: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23-52218609)
(六)科室名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办公(电话:023-52218605)
(七)科室名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23-52660568)
(八)科室名称: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初审登记。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开州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023-52218610)
(九)科室名称:政治处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报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受理查处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人员违规违纪案件。
办公(电话:023-5266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