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科办公电话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科办公电话

17182022-06-20 20:48  95商服网

(一)科室名称: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接待、档案、保密、联络、机关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调研、督查、扶贫、新闻宣传、卫生健康、机关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协调统筹。负责编制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并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001

(二)科室名称:财务审计科

依法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非税收入的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监管工作以及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管理和指导有关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办机关住房公积金、相关保险费汇缴等工作。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立项报批。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008

(三)科室名称:干部人事科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人才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563

(四)科室名称:党建科

负责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述职述廉和考评工作。负责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受理、调查本系统涉及党风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依规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390

(五)科室名称:法规信访科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培训、解释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承担和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等有关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和项目的稳定风险性评估工作。负责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承担信访稳定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督办,以及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综合治理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988366

(六)科室名称:调查登记科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权属调查工作。管理登记资料。组织调处重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指导镇乡街道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调查、纠纷调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实施全区性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017

(七)科室名称:资源利用科

负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承担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有偿使用政策,组织实施土地储备整治。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交易平台建设,负责市场调控、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以及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及价款的征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012

(八)科室名称:空间规划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交通、市政、主体功能区等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设计工作,承担全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等国土空间规划、市政规划、城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法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备案工作。承担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战略的协调、研究工作。负责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交通、市政规划控制线的管理。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区级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综合信息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规划和自然资源项目的调查研究、前期论证、统筹协调和汇总分析,承担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项目库建设及维护工作。统筹规划实施时序、优化土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安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划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村规划的编制。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指导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负责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专家库建设以及专家遴选、管理、服务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988833

(九)科室名称:建设规划科

负责贯彻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政策、制度、标准、规范。依法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建筑空间形态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承担规划许可过程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工作。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的方案征集工作。参与全区重大建设工程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实施的跟踪管理。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参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988060

(十)科室名称:镇乡规划科

负责贯彻执行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指导开展乡村设计工作。指导和审核城市规划区外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村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管理职责。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名镇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相关规划工作。负责辖区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指导各镇乡开展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依法承担城市规划区外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外建设工程实施的跟踪管理。参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988299

(十一)科室名称:资源保护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及转用和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批后实施的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级标准拟订工作。编制报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生态保护补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负责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管理。研究有关国土资源和城乡统筹协调的政策措施。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581

(十二)科室名称:地质矿产科

负责贯彻执行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政策。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管理全区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负责全区采矿权审查工作,开展全区重要矿产品供需及开发利用统计分析,组织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管理工作。编制辖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区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负责地震管理和地震监测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010

(十三)科室名称:地理信息科

贯彻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及其行业管理。拟订全区地理信息和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数据维护及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数据管理、运用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建筑物信息调查、区县综合数据库区情系统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区民用卫星遥感、测绘航空摄影等数据获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成果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境外和市外组织、个人来开测绘。贯彻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成果管理、信息化管理。承担对外科学技术合作交流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988039

(十四)科室名称: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创新和完善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及其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并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信息。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593

(十五)科室名称:安全监管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本系统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5229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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