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电、会务、值班、信访、接待、新闻发布和信息宣传工作。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相关工作。
电话:0314-2050020 2022980
2、财务科统计
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联系电话:0314-2020386
3、艺术科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承德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工作,鼓励、引导、扶持承德电视剧精品生产。
联系电话:0314-2023894
4、公共服务科
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和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和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并组织实施;对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扶持,承担对口支援、救灾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公共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扶贫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5221
5、科技教育科
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全市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文化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全市旅游和文化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行业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电话:0314-2050021
6、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1336
7、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市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联系电话:0314-2078212
8、资源开发科
承担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和文化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市级文化公园建设;负责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0022
9、市场管理科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旅游和文化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旅游和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旅游和文化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组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联系电话:0314-2050227
10、综合执法监督局
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和整合组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研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重大案件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5223
11、传媒管理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审核和申报;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对全市播出机构、传送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违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和申报。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联系电话:0314-2029611
12、安全监督管理科
指导、监管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和预警体系;组织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行业相关安全制度并督导落实;拟订旅游、文化、广播电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依法发布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旅游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旅游保险、旅游援助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并推进建设;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的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承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的监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智慧广电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9997
13、宣传科
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拟订全市旅游、文化品牌推广规划,制定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旅游、文化领城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策划重大旅游节事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文化博览会、交易会和大型宣传推广活动;制定实施国内、入境旅游市场营销策略,建立完善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对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策划包装和宣传推广;研究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宣传政策、规划并督导落实;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类型化调控管理;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公益宣传,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制作、播出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对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及违规查处工作;指导旅游、文化、广播电视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1023
14、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有关规定拟订旅游、文化、广播电视系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26365;2024447
15、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4-205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