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鹿泉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9562022-06-14 23:20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研究全区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联系电话:0311-82012802)

(二)运行科。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联系工业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负责全区工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承担全区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监督管理黄金开采企业;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意见。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311-82012711)

(三)发展科。

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承担促进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
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

(联系电话:0311-82012373)

(四)电力信息科。

负责全区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承担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盐业流通领域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联系电话:82011475)

(五)科技科。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承担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牵头组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科技报告工作。建设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贯彻落实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拟订全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决算执行。拟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工作。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区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区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科技会商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山区科技创新工作。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相关建议。组织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相关措施,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拟定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相关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落实上级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等奖励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311-82181037)

(六)军民融合科。

落实省、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军民融合重大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意见;研究提出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重要问题的意见;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深化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构建军民融合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协调发展,协助组织军民融合型企业(单位)申报;负责有关经济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引导优势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

(联系电话:0311-82181029)

办公地址:鹿泉区镇宁路61号       
办公时间:6月1日—8月31日  8:30-12:00 ,14:30-17:30 
9月1日—次年5月31日   8:30-12:00, 13:30-17:30
 办公电话:0311-82012802  
 负责人:局长  张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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