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电话:0311-82022805。
(二)就业和劳动关系科。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稳定和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工作;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查等相关工作。
电话:0311-82022201。
(三)人事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指导监督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电话:0311-82036935。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审核、推荐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
电话:0311-82037038。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报名工作。
电话:0311-82022900。
(六)保险科。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县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特殊工种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初级鉴定和提前退休待遇审核;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县本级企业正常退休条件核准。
电话:0311-82027009。
(七)工伤管理科。
负责全县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标准、医疗和康复政策及标准;负责组织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电话:0311-82036318。
(八)调解仲裁科(法制科)。
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工作,负责仲裁员培训工作;指导裁审衔接工作;指导并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统筹指导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电话:0311-820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