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各下属单位联系电话

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各下属单位联系电话

17512022-05-25 21:38  95商服网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机构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负责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街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3、负责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违法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查处,承担法律法规明确县级以上承担的有关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5、负责对辖区内客运、物流等用车单位或停放地内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工作,以及对建设工地等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执法工作,负责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排放执法工作。

6、负责对辖区内涉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运用科技监侦手段开展执法工作。组织环境监测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性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在线监测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

8、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除跨流域外)的环境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10、完成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地址: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22号

邮编:301500

二、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机构职责:承担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地址: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22号

邮编:301500

三、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机动车排污检控站

结构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阶段性目标和措施的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总量排检、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品质量、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等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负责管理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道路遥感检测,路边站检测、路检路查、抽测检查等工作的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

地址: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22号

邮编: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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