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关区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执行关区进出口商品安全监测、追溯调查、风险评估。
(三)组织执行海关总署对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相关工作。
(四)执行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
(五)执行关区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六)根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关区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七)执行进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工作。
(八)承办总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科级机构3个:综合科、商品检验一科、商品检验二科
三、联系电话
028-85391323、8539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