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的工作规范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技术方案。
(二)按分工承担境内外传染病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
(四)承担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感染性物质)卫生检疫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
(六)承担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载工具、货物、行李、邮包快件、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七)承担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和服务、卫生宣传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口岸航空食品配餐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的卫生许可及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九)承担口岸饮用水供应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以及口岸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储存场地和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十)承担口岸及输入性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措施。
(十一)指导口岸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创建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卫生检疫处内设科室2个:
(一)检疫查验科
(二)卫生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1-6869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