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企业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集中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大企业税收个性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辖区内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税务所。负责所辖区域内不动产交易所涉及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税务所。负责所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观音寺税务所。负责高米店街道、观音寺街道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兴丰税务所。负责兴丰街道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林校路税务所。负责林校路街道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负责全区纳税人、缴费人的日常检查等工作。
清源税务所。负责清源街道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榆垡税务所。负责榆垡镇、礼贤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庞各庄税务所。负责庞各庄镇、北臧村镇、天宫院街道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黄村税务所。负责黄村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西红门税务所。负责西红门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安定税务所。负责青云店镇、安定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魏善庄税务所。负责魏善庄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负责全区纳税人、缴费人的日常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