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杭州市各劳动仲裁机构联系方式
本委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五楼507室(310013);
联系电话0571-85119566
管辖范围: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以下案件:
(一)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中央、省属和部队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中央、省属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在全省范围内的部队军级以上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四)参加省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企业(行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五)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直接受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2、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2号二楼(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258530
申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0号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务大厅
管辖范围: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以下案件:
(一)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在中央、省级部门登记注册且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除按规定由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外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四)杭州市范围内的部队师级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辖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六)市属企业(指市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七)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直接受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3、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6-3号望江公园望江楼一楼(上城区矛盾调解中心里侧)(310001);
联系电话0571-87818803
本委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广景弄6号
申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6-1号
九堡派出仲裁庭:杭州市上城区友爱路232号
管辖范围: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4、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256号四楼(310004);
联系电话0571-85895763、0571-88297290
科技工业功能区劳动争议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G座1楼
祥符街道劳动争议派出庭: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街823号
管辖范围: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5、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楼4楼(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974536
管辖范围:杭州市西湖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6、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国土大厦)一楼(310052);
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管辖范围: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7、杭州市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558号一楼仲裁窗口(311203);
联系电话0571-82826076
管辖范围: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8、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2号(311121);
联系电话0571-89391163
管辖范围: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9、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区综合治理中心辅楼)(311199);
联系电话0571-89360765
管辖范围:杭州市临平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10、杭州市钱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松合路369号主楼二楼(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34518
申请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青六北路769号北楼502室
白杨街道派出庭:杭州市钱塘区4号大街17号白杨街道办事处2楼214室
管辖范围:杭州市钱塘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11、杭州市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达夫路121号电信大院内(311499);
联系电话0571-63342646、0571-61761298
管辖范围: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12、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468号临安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311399);
联系电话:0571-23613017 、0571-63721945
管辖范围: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13、建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广兴北路29幢(311699);
联系电话0571-64721626、0571-64734465
管辖范围:建德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14、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311599);
联系电话0571-64600275、0571-64601158
管辖范围:桐庐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15、淳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9楼(311799);
联系电话0571-64813784、0571-64812889
管辖范围:淳安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书面材料
1.仲裁申请书
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捺印确认)。
2.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3.其它材料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登记信息复印件;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信息复印件。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
(1)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工作人员的,提交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什么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九条规定,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述法条规定了仲裁委员会与其办事机构的关系及办事机构的名称、主要职责和设置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