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登记服务对象
夫妻(含再婚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的, 或常住成都市并持有居住证的: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特别说明:全面两孩政策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
(二)生育登记内容
1、夫妻双方基本信息;
2、户籍及居住信息;
3、婚姻信息;
4、现子女信息;
5、孕情信息;
(三)生育登记方法
1、网上登记;
登录“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系统”:http://12356.scwjxx.cn/scbm/index.html
完成生育登记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和结婚证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生育服务证》。
2、现场登记
当事人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登记(当事人也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或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办),完成生育登记后,即时发给《生育服务证》。
(四)生育登记时间
怀孕前,怀孕后,生育后三个月内。
(五)提交材料
1、现场办理一孩登记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核对原件)。
2、现场办理二孩登记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户口簿有第一个子女的信息可不提供)(核对原件)。外地人口在成都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须同时出具居住证。
3、网上办理一孩登记
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照片。
4、网上办理二孩登记
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户口簿有第一个子女的信息可不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