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武汉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120152022-04-18 14:06  95商服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武汉市共有15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具体地址及电话如下:

(一)武汉市各劳动仲裁机构地址

1.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723671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楼一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0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530路、540路等,中北路姚家岭街下车;817路、566路公正路余家湖村下车;343路体育馆路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洪山广场站E出口步后800米

2.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5785556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坐575路、507路、535路、527路、294路、9路、803路、705路、561路到新华路协和医院站下或者取水楼站下步行大约520米到达伟业大厦;可乘坐807路、592路、605路到江汉北路新华路口站下步行200米到达伟业大厦

地铁:可乘坐7号线到取水楼站A1出口,步行680米到达伟业大厦

3.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2716957,82716792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麟趾路50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解放大道劳动街(公交站)4路、24路、60路、502路、508路、516路、524路、532路、534路、549路、605路、60路、610路、712路、807路

地铁:武汉地铁1号线或7号线三阳路站

4.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5709866,85709020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江汉区人力资源局后楼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车天门墩路香江新村站534路、610路、46路。长江日报路地铁菱角湖站563路、809路、207路、522路、610路

地铁:地铁三号线菱角湖站D出口

5.硚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3631920,83631983,83631963,83631970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14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1、505、506、550、560、602、812路双墩站下车前行70米,公交377路汉西侧路下车右转281米

地铁:地铁三号线双墩站下C出口

6.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4873466,84870315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二合村51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坐各路公交车至汉阳大道红光路站下车

地铁:可乘地铁4号线至五里墩站下车,A出口前行200米前行左转

7.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8936719,8893671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16路、514路、530(内环)、542路、539路、566路、578路、607路、804路公交车到武昌区“解放路司门口”站下车,再往中山路方向前行约200米即到

地铁:可乘地铁2号线到积玉桥站下车,转乘514、804、607等路公交到解放路中山路站下车,再沿解放路往红巷方向前行约400米即到

8.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68865265,68865269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工业三路与红钢四街交叉口东南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795、201、551、807到沿港路青山公园站,沿红钢四街西行500米

9.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7385979,87397602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19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576、567、591、905、586、817、66路到珞狮路黄家湾车站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到街道口站,向珞狮路方向走15-20分钟

10.蔡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4949530,18062705297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2,5,6,267,H101等公交车至“公路局”站下车,再步行至蔡甸区人社局

地铁:乘坐地铁4号线,至临漳大道或蔡甸大街站再步行至人社局

11.江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

电话:027-87988499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化街42号社保大楼三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J6路到新烟草站下,马路对面社保大楼

地铁:乘坐地铁7号线到北华街站下,坐J6路到新烟草站下

12.东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83891493,83216472,83219926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东南100米两馆一中心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216路,621路,h82路,h93路,h81路

地铁:地铁1号线额头湾站下车,乘坐621到吴中街金山大道口步行82米;地铁6号线金银湖公园站下车,乘坐216路到达金山大道吴中街东站步行400米

1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84737115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271路,272路到东风大道沌阳大道,乘坐273路沌阳大道创业三路;乘坐261路到创业路沌阳大厦

地铁:地铁3号线到沌阳大道站

14.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61005861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百秀街249号劳动局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公交P7、P21路至百秀街质监局站下车

15.新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89357251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新洲区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邾城客运站乘公交218到卫计委站下车或乘公交216到太平洋保险公司站下车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27-67880282,65528187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301、373、 518、 536 、750 、786、 787、 913到光谷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

地铁:地铁11号线光谷四路站C出口

(二)劳动仲裁书面材料

1.仲裁申请书

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捺印确认)。

2.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3.其它材料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登记信息复印件;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信息复印件。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

(1)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工作人员的,提交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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