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广东)信用修复操作手册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要求,拓展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渠道,推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信用信息修复申请入口,违法失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随时随地完成信用信息修复申请。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广东)信用修复申请入口
1.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广东)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登录页面。如下图1-1所示:
图1-1
企业信息填报登录页面可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等方式登录企业信息填报系统。如下图1-2所示:
图1-2
(3)在企业信息填报系统主页面点击“信用信息修复”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页面。如下图1-3所示:
图1-3
(4)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页面,市场主体可选择“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等信用信息修复页面,填报信用信息修复所需要的信息和提交信用修复材料。
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如下图1-4所示:
图1-4
②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如下图1-5所示:
图1-5
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如下图1-6所示:
图1-6
二、信用修复的受理和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信用修复文书模板
附件1:信用修复申请书
附件2:守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