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和机关党群业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训练和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副科长:周昕 地址:庐江县司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551-87322982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二)法治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镇(园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办理各镇(园区)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及对各镇(园区)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县法制宣传和法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科长:时建林 地址:庐江县司法局四楼 联系电话:0551-87311067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三)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
科长:无 地址:庐江县司法局四楼 联系电话:0551-87301182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负责承办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科长:芮高 地址: 庐江县司法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1-87389169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县社区矫正中心)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科长:孙龙 地址:庐江县交通路13号 联系电话:0551-87013696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组日常事务。
副科长:周欢 地址:庐江县司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551-87314987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副科长:陈圆圆 地址:庐江县司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551-87314987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科长:钟发保 地址:庐江县黄山北路(县信访局隔壁) 联系电话:0551-87315148 邮编:231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