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经管站共设有七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综合法制科、农村财务指导科、农村经济审计指导科、农村合同指导科、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科、农村经济统计科。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外事、接待联络、协调培训、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负责印章管理、财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安全、维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应急值守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71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二)政工科
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单位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公会、残联和群团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7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三)综合法制科
负责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交易工作。指导农村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事项纠纷的信访和调处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68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四)农村财务指导科
负责指导本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714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五)农村经济审计指导科
负责指导镇级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日常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68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六)农村合同指导科
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72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科
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范化运作。指导申报建设项目。承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计监测和人员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70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八)农村经济统计科
承担农村经济统计与分析工作。指导低收入农户监测及农产品成本点监测工作。承担农村管理信息化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71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