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文字性改变(含实际注册地址未变仅变更街、名、门牌号者)]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72005000 |
实施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3000172005000 |
实施主体名称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 |
办理地点 |
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栋铺面 市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0898-23332790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 |
监督投诉方式 |
0898-12345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办结。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互联网收件 ; 互联网受理 ; 互联网办理 ;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网办地址 |
在线办理 |
设定依据
· 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受理条件
药品经营企业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1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2 |
注册地址(门牌号)文字性变更的证明 |
非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其他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3 |
被委托人身份证 |
非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4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5 |
授权委托书 |
非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7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审批服务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8 |
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
办理流程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环节办理期限 |
环节说明 |
1 |
受理 |
冯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员 |
|
0.5个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2 |
办结 |
冯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员 |
|
0.5个工作日 |
查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