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办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指南

儋州市办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指南

12152022-02-13 15:05  95商服网

事项名称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名称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468873MB1919633D

办理地点

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栋铺面 市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咨询方式

0898-2333279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

监督投诉方式

0898-12345,1231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68873MB1919633D3461031011W0001

目录来源

省级基本目录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即为即办件,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办结。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 互联网收件 ; 互联网受理 ; 互联网办理

网办地址

在线办理

设定依据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五条第二款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受理条件

法人根据使用单位性质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等证书; 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必要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2

营业执照

必要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必要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

办理流程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环节办理期限

环节说明

1

受理

蒲汀俊

冯碧昌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2

审批

黄承琦

主任

0898-23333986

8个工作日

 

3

办结

蒲汀俊

冯碧昌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收费内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无收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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