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宣传、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1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二、综合科
主要职责: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管理收费立项和标准;执行彩票管理有关规定并负责彩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调研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联系电话:010-6974457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三、法制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本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664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四、预算科
主要职责: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地方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研究提出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管理预算部门指标;负责区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制定完善工作;分析税源变化,监督本区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处理税政争议案。
联系电话:010-89713526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五、国库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结算;汇总编制区本级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银行开户;管理财政专户存款;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独立核算财务数据集中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974132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六、行政政法科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政法部门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03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七、教育科技文化科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63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八、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拟订本区财政投资政策;拟订财政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负责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在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管理本区政府住房基金,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等工作;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9317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九、农业科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本区财政农业资金管理制度。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水务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664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 参与研究本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负责审核社会保障预决算;负责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管理财政预算涉及的社会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事业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并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职工失业保险和职工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1470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一、企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本区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监管国有企业财务;研究政府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等;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管理本区粮食、副食品等专项储备经费和粮食储备部门的事业费;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城市公用事业等政府各专项资金和专项补贴;负责经济和信息化、交通、环保、商务等部门的资金和资产的监管; 负责审核、编制、监督所管预算单位的项目预算;负责所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执行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508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二、国债金融科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政府融资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融资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参与制定政府融资预警管理和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区财政直接融资本金及利息的测算、还款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负责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负责国债兑付与国债中介机构清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521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三、会计事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会计制度;管理本区会计工作;拟订会计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和评定工作;依法实施本区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的行政许可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0623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科
主要职责: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本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拟订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负责审批政府采购方式;依法受理采购供应商投诉;负责本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0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五、资产管理投资评审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转划、转让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及定额标准的确定;负责罚没资产的管理、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354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十六、政工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战、妇联、共青团、计划生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4293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所属机构
一、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